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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有罪还是垄断有术?

2016-01-10 17:23:15  来源: 河南网  作者: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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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有罪,还是垄断有术

    快到春节了,2016年刚开头,就发生了两件比春节联欢晚会还让全民狂欢的事,一是股市不到两天就熔断了两次,不得不紧急叫停,网络上的段子那真是翻了天,我印象深的一首是:“股市上班好,别的比不了,牛市赚钱多,熊市下班早”。还有,就是快播案的庭审直播,庭审本身就比郭德纲的相声还精彩,问答之间,一个段子接着一个段子,快把网民乐翻了。法庭外,全民的狂欢一浪高过一浪,一会儿乐视中枪了,一会儿乐事薯片躺枪了,一会儿腾讯长出了一口气,这都闹哪样啊?

    当天晚上,我就在想,明天一大早醒来,肯定能看到官媒铺天盖地的反击,不把快播说成不耻于人类的狗屎堆绝不罢休。但一觉醒来,却只有人民日报有气无力地说了两句空话。我只好检讨:把同志们想得太坏了。

    《人民日报》的评论是《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被告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是公民的权利,律师的辩护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不过有句话也应该明白: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不能因为辩论精彩就混淆了是非黑白。”

更没想到的,又过了一天,同样是官媒的新华社突然回马一枪,将《人民日报》挑落马下,高声呐喊《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真理越辩越明。无论是公众的反应,还是基于辩论本身的意义,辩护方的充分准备依然值得‘喝彩’。有了他们在每个环节上的较真,在每个细节上的‘挑刺’,事件的本来面目才变得更加清晰。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为这个团队精彩的辩词报以掌声。暂且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

    于是人们又纷纷为新华社喝彩,仿佛忘了他们某个姓邹的记者经常模仿姚文元的“大批判”体写出的把人权律师、死磕律师恨不得送上断头台而后快的精彩文章。

    众生喧哗中,有人呆得像个硕士、傻得像个博士、文采美得惊动党中央的人说:“昨天收到一些法学和律所出身的朋友告知,快播王欣的辩护团不是太强而是太烂,如果真出事儿了,千万不能委托这样的律师,对待审判的态度很差,用诡辩技巧来做辩护,对法官而言是极为不尊重的表现,好感分会被扣光。法官判案,靠的是专业学识和现场判断,而不是支持率,段子手的玩法,是在牺牲委托者。”

    哈哈,我不禁莞尔一笑。王欣都上某更高人民法院认过罪了,六道门直接督办的案子,律师去当“理中客”,说实在的,就等于空气振动,只    是震动一下空气,还不如放狗屁。放狗屁还能起到熏人的作用。他们的辩护策略,我看辩得还很不够,要是我,就直接说,成年人看毛片本来就没有什么社会危害,审判这案子纯属傻逼。

    李银河说得很好,吃饭让看菜单吗?既然允许吃饭,就应该允许看菜单。允许性交吗?当然允许。但为什么不允许看视频呢?就跟允许吃饭不允许看菜单差不多。如果说怕影响未成年人,分级制就可以了。只要不让未成年人看到,成年人谁爱看谁看呗,限制这干吗?还什么快播案,有病吧。

    色情视频,淫秽视频,是不是就等于性活动的视频?是不是性活动就等于色情,等于淫秽?如果法律可以这样理解,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是父母淫秽色情活动的产物,包括快报案的审判员和公诉人。不淫秽,不色情,谁能来到人间?

    到底怎么定义色情和淫秽,才是今后此类案件的关键。依我看,上次《刑法》修正的时候,相关法条就应该修改,什么“色情”、“淫秽”字眼,都应该统统去掉。都什么年代了,还谈这些模棱两可的词汇。其实成人看性爱视频确实是没有什么社会危害,应该非罪化。在成人之间传播这样的视频,如果不是在公开场所或集体传播,也应该非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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