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程慕阳途经香港逃亡加拿大。此后十几年,程慕阳为了滞留加拿大,曾像赖昌星一样,采取了申请入加拿大籍、申请难民身份、不停打官司等一系列手段,试图最大限度地拖延时间。
据媒体报道,2009年,程慕阳申请入加拿大籍未果,就提出了难民申请。从此至今,程慕阳一直在难民申请被驳回、上诉、再度被驳回、再上诉的司法程序中转圈。
去年7月16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务专员安德鲁·布隆伯格说,程慕阳已经在申请难民身份的司法复审中获胜。
当时法院法官在裁决书中称:加拿大难民署之前之所以驳回程慕阳的难民申请,原因是程慕阳犯了严重的非政治罪,但程慕阳并未在中国法庭出庭受审。本案的难点在于,难民署驳回申请是有“值得考虑的严重原因”,但这些原因现在仍不清楚,因此判定司法复审成功。
除了难民申请,程慕阳还同时在打几个官司。2014年底,他起诉了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理由是“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曾说,外逃人员最常用的伎俩就是抓住难民申请等救命稻草,没完没了打官司,通过上诉、败诉、再上诉的漫长的司法程序,最大程度拖延时间。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说,程慕阳的套路很清晰,利用加拿大诉讼未结不能离境的法律规定,让自己陷入到各种官司中,拖一天算一天。
程慕阳和赖昌星在加拿大请的是同一个律师——大卫·马塔斯。据报道,大卫·马塔斯号称从不失手,曾经让几个罪行累累的通缉犯,在加拿大滞留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