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闻网讯:先来看一组数据: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总额101.7亿元;举债学校272所,占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的49.4%。加上河南省绝大多数地区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拨款几乎为零,且收费标准长期偏低,现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成本分摊不合理、教师数量不足、办学条件不均衡、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凸显。为此,河南省政府出台新政,2017年春季学期起,全省逐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
确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河南全省有普通高中770所,在校生共194.31万人。
目前,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均建立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或生均拨款制度,普通高中教育成为教育链条中生均经费缺失的一环。
河南省规定,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执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其中:省辖市市区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依据当地财力状况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地方不得降低标准。
河南省还明确,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普通高中收费年底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