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2
“零首付”购车,却迟迟见不到车
车主交了定金还被要求交其他费用,要求退款无果
除了被莫名“扣车”外,市民贷款买车遇到的纠纷还多发在“零首付”购车上。大河报96211新闻热线平台显示,从去年初至今,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就有20多人反映参加“零首付”购车被骗。
去年4月,袁先生在郑州航海路城东路附近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车,当时对方承诺可以“零首付”购车。袁先生听后感觉不错,便与两位朋友一起到该公司准备购车。袁先生说,当时他挑选了一款售价30多万元的奔驰车,一名业务员声称办理零首付购车必须先交一部分定金,袁先生便和两位朋友一起交了3.3万元定金。对方称,可以全权帮其办理购车业务,并且一个月内就能提车。
可过了3个月后,仍没人通知他去提车,袁先生去该公司咨询,此时,业务员说还要先交商业险和购置税才能提车,袁先生听后感觉不靠谱,便要求退定金,可该公司却推脱不办,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袁先生交付的定金仍没有被退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营零首付业务的公司多是声称可以帮忙垫付首付款,要求购车人预先在大量的空白合同上签字,并要求购车人签一个委托买卖协议,提供全套的身份证件。随后,这些公司便以种种理由要求客户续交各种费用。等客户明白过来、要求退还定金等已交的费用时,对方则称客户违约了,不能退款。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即便是对方能把贷款办下来,这些公司也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着不给客户交车,甚至凭借之前同客户签订的委托买卖协议把车卖掉。这样一来,客户既没有拿到车,还要还银行的贷款。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个别宣传可以“零首付”购车的公司直接承诺“最快一天放款,无抵押贷款”,并称只需在网上填写一个手机号,就会有业务员主动联系。一位知情人介绍,零首付其实只是一些商家的噱头,真正目的是骗取首付款、定金等费用。买豪车的客户支付的首付款较多,不法分子获利也较多。
4月1日,在郑州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的一家豪车销售店内,悬挂着醒目的横幅“店庆特惠,零首付”。一位女业务员称,这是该店年前搞的活动,“零首付”的意思就是首付款可以由该公司帮忙找银行按揭,但零首付的条件比较苛刻,且只针对售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豪车。想要申办零首付,必须在郑州有固定房产、必须能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流水,还必须是公司法人或董事。
在离该店不远的一家汽车4S店内,一位客户经理直言,“零首付绝大部分都是骗人的”。
而记者了解,按照央行和银监会出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零首付本身就是不允许的。该办法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也就是说,买车人购新车至少要缴20%的首付款。
[探因]银行规避责任,担保公司擅钻漏洞
4月7日,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贡敏说,对汽车销售企业或担保公司而言,客户分期付款让其有利可图,一些4S店在卖一些特定车型时甚至只允许客户分期付款,不接受全款购车,“分期付款时,担保公司一般会让贷款人先还本金,再还利息,以快速回本”。
据介绍,在分期付款买车的多种贷款形式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就是“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贷的款。蒋贡敏介绍,这是银行在规避自身的贷款风险,以往,银行直接贷款给个人,一旦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恶意拖延还款,银行会受损失,所以一些银行就开始与社会上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帮其招揽贷款客户。“客户不还款,由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去处理,银行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而据记者了解,之所以会有不少人在分期付款时“上当”,是因为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看中了一些买车人想占小便宜的想法,并利用种种“障眼法”,诱导其进入陷阱。多名上当的车主告诉记者,当时买车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的,说是通过这种方式贷款,车价可便宜几千块钱,“没想到后期这么多麻烦事,要是当时到正规的4S店贷款买车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