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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贫困生请领导吃饭”事件调查

2016-01-30 13:13:08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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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记者“不甘心”

徐善文这边在“有关部门”牵线搭桥下,与镇中心校签下了合同,但他却忽略了另一个人的感受,那就是与他一同采访的贾丽。

2015年12月15日现场采访结束后不久,徐善文与贾丽联系,说有人在中间说情,可以用订报纸的方式换取“11·12事件”不见报,贾丽没有同意。12月16日,徐善文又跟贾丽说,“有关部门”想在《市场星报》上做2万元左右的广告,并称可以通过报社外包广告的提成方式,按高比例返还广告提成,以弥补贾丽不能发稿的损失。据记者事后了解,《市场星报》的独家报道一篇稿酬约1500元,而2万元的广告按高比例返还提成可达4000元至1万元。

贾丽没有表示反对。但一波三折,12月17日,徐善文称广告投放又减为1万元了,贾丽表示肯定不行。此间,两人短信来往,贾丽强调“最低两万”“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就发稿”“你签合同前一定要跟我说”。

尽管贾丽一再坚持,但12月23日晚,徐善文将合同照片通过彩信发给贾丽,显示广告宣传仍为1万元。贾丽对调查人员说,觉得自己被骗了,“没答理他”。当晚,贾丽将稿件上交报社。

第三个记者“无心插柳柳成荫”

就在贾丽得知广告宣传合同签成了“自己不满意的1万元”的同一天,《安徽商报》记者赵康(化名)与贾丽闲谈中聊起自己在关注“11·12事件”。据贾丽讲,看到自己做不了独家报道了,就决定做个顺水人情。12月23日,贾丽将大量采访内容提供给了赵康。赵康向调查组坦承,见报稿件的绝大部分信息来自贾丽。

那么,为什么12月24日首发的新闻报道来自《安徽商报》,贾丽发给《市场星报》的稿件却没能见报呢?

其实,在埇桥区“有关部门”运用资源,找关系托人“灭火”的同时,另一股力量也在发力。

宋庙小学马校长在发现记者采访后,立即打电话给捐资助学方代表、某银行合肥分行工会汪副主席。汪副主席十分紧张。他明白,一旦事件曝光,他们精心组织的这场捐助活动一定会引发公众质疑,势必会给银行带来负面影响。汪副主席马上开始了人脉搜索。他找到银行一业务部门的总经理,该总经理给与《市场星报》同属一家出版集团的某国际经贸公司副总经理打电话,请这名副总经理出面说情,让《市场星报》不要报道。该副总经理随即打电话给《市场星报》总编辑,称某银行是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希望不要报道。于是,12月23日晚,在《市场星报》的选题会上,当讨论到贾丽的报道时,该总编辑以种种原因为由,决定不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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