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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卖淫女进看守所与在押犯性交易

2016-01-02 13:39:16  来源: 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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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截图20160102140117.jpg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卖淫女,在米袋上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


   这一高墙电网内的丑闻,因“群众举报”案发。


   经调查核实,2015年5月2日(周六)晚值班期间,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一名“失足女青年”与在押犯人何玉玲会面,在看守所的食堂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案发后,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雷荣辉告诉记者,他当晚是遭对方打“感情牌”蒙骗才做出此事的,因为自己违规,他接受组织处理;据他了解,案发后,卖淫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带卖淫女进看守所的社会人员)仅被处以罚款。


   因不满官方对外隐瞒高墙内的丑闻,涉嫌轻罚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知情人于是捅破此事。


    重庆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说,从官方调查情况来看,此事性质恶劣,雷荣辉的行为不仅仅是行政违法这么简单,他在法定时间外违规安排人员与在押犯人会面,涉嫌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且还有涉嫌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穿过铁窗去嫖娼”的何玉玲有着怎样的神通?看守所的层层监管为何失效?


    看守所里的性交易


   知情人向澎湃新闻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自己从东乡县公安系统一位朋友那里拿到的。


    该材料看不到抬头与落款,也未见盖公章,知情人称不便提供完整版的材料。这份材料行文专业,拍照时被有意隐去了抬头与落款。


   不过,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人员没有否认材料反映的内容属实。记者拿此材料给看守所一负责人核查时,对方说“你们都知道了,还问我这些做什么?”


    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在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雷荣辉安排何良贵带“露露”到在押人员伙房去等,其进监区将何玉玲带出,何玉玲一个人单独前往伙房与“露露”约会。


   到伙房后,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后他与“露露”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材料显示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


   在此期间,雷荣辉怕时间长有些担心,于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动作快些”,后来,何良贵也到伙房外催促快一些,大约10分钟后,何玉玲和“露露”从伙房回到收押室。


   何良贵将“露露”带出看守所后,又将一名曾在看守所羁押过的人员徐某带进看守所收押室,与何玉玲会面。


   其间,徐某将一条硬中华香烟分送给在座和经过的人员,剩余几包烟给何玉玲带回了监区。


   过了一阵后,雷荣辉才将何玉玲送回监区,何良贵等人此时才离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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