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1995年4月26日,在聂树斌死刑执行命令上签字的河北省高级人民院院长平义杰,在不久后的5月份,因用公款长期租用高级轿车及无偿使用公物,被撤职。
代理过此案的陈光武律师称,二审期间一位法官问聂树斌,被捕后的9月23日至9月28日期间,是否有过有罪供述。聂树斌回答,没有。
询问笔录显示,法官没有再继续问下去。比如,他是否遭受过刑讯逼供。
时间太紧了。
"4月20日省高院立案,22号提审他,25号就出了判决书,26号出了死刑命令,27号就杀了。
人物特稿:《被聂案改变的那些人生轨迹》
聂树斌:上诉三提“请让我重新做人”
某种程度上,聂树斌命运的拐点始于一辆山地自行车。
警方通讯中,他留着平头、长方脸、小眼睛且鬼鬼祟祟。1994年9月,苦于没有石家庄西郊女工康某被杀的线索,警方向周围群众询问可否有“可疑人员”。
警方抓捕他的依据,是群众所提及的“他骑着一辆蓝色山地车”。据警方通讯稿描述,“经过五天五夜的攻心战,这个狡猾的犯罪分子终于交待了其犯罪事实”。
8个月后,他被执行死刑,仍有疑点未解。
多年以后,聂树斌被拘禁后四天的讯问笔录缺失了。死者身上没有检测出他的体液和毛发。他供述的作案时间、地点、工具和抛尸场所,也存在前后矛盾。口供里,他甚至从来没有提过1994年8月5日(作案时间)这个时间。
家人眼里,聂树斌懦弱内向。家里的鸡腿瘸了,让他杀掉都不敢。他承认“调戏过妇女”,供述中他所谓的强奸却是“将小便放在小便里面”。
如果没被抓捕,这位某校办工厂实习的电焊工,应该接过父亲的班,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在未来赡养老去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