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锦州:古塔公安局长将20个派出所工程外包 受贿在澳洲买房

2017-03-17 10:18:50  来源: 河南新闻网  
发表评论:

记者今日获悉,锦州市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辽宁锦州市古塔区原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俊仁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0万元;其妻李某甲和两名下属也被判刑。

据了解,王俊仁曾帮老板张某乙承揽工程,还将20多个派出所等工程交给张某乙,他还先后安置张某乙的侄子、儿子进入公安局给自己开车。为此,王俊仁借给俩个女儿在澳大利亚买两套房为由,先后两次向张某乙索要600余万元。

不仅如此,王俊仁买衣服、一家人出国探亲的花费,都拿到公安局报销。王俊仁想升职,还从单位拿钱兑换美元给领导“上供”……

62de0425428745e_w550_h418.jpg

王俊仁资料图

案发

涉违纪锦州古塔区公安局长

曾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2015年4月11日,辽宁省纪委、辽宁纪检监察网通报,锦州市纪委对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俊仁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

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分工描述中,王俊仁主要负责公安、消防、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公安古塔分局、区司法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社区警务服务中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