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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古塔公安局长将20个派出所工程外包 受贿在澳洲买房

2017-03-17 10:18:50  来源: 河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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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仁家庭财产支出总计552万余元、24万澳元。

王俊仁家庭财产收入人民币618万余元。

王俊仁现有家庭金融资产(1088万元人民币,6514.84英镑,23243美元,2010欧元),加上王俊仁家庭财产支出(5521055元人民币、240634.31澳元),减去家庭财产收入(人民币6184307.05元),减去受贿及贪污所得(没有明确去向的部分共计1519227元),差额8703520.95元人民币、240634.31澳元、23243美元、2010欧元、6514.84英镑,王俊仁不能提供确实证据并说明合法来源。

王俊仁妻子李某甲的犯罪事实

2007年7月,被告人李某甲找到黑山县公安局户籍科科长李某,变造一张“王丽萍”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李某甲使用变造的身份证办理银行现金存取款、转账等业务。后自行销毁该身份证。

作案揭秘一

为竞聘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贪污公款兑换10万美元送上级

据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2013年4月,时任锦州市古塔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的王俊仁为竞聘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授意梁某某和王某甲在单位账户“借款”并兑换美元。2013年4月17日王某甲、梁某某以自己和吴某的名义从古塔公安分局账户上借款65万元。后王某甲用65万元中的62万元兑换成10万美元交给王俊仁,之后又将65万元中的2万元交给王俊仁,被王俊仁据为已有。

梁某某供述称,2013年4月的一天,“王俊仁让我去找王某甲处理一笔账,到了王某甲办公室时,当时民警吴某也在。王某甲就让我和吴某分别打了几个借条,总共借款65万元。在我打借条的前一两天,王俊仁说想竞聘市局副局长,需要跑关系给领导送点美元,我打借条的目的就是为了王俊仁竞聘市局副局长。过了一段时间,我按照王俊仁的要求把65万元平账了。其中有20万元是按照王俊仁的意思从国税局开了虚开了18万元的发票,还有14万元我先从我的朋友白某手借了14万元,后来财政拨款给公安局买巡逻车时,梁某某拿出14万元还给了朋友白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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