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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古塔公安局长将20个派出所工程外包 受贿在澳洲买房

2017-03-17 10:18:50  来源: 河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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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初,王俊仁和妻子李某甲又去他家,说要把在澳大利亚的二女儿的房子换换,向张某乙借500万元。但一周左右他只凑上400万元,王俊仁说行了。

李某甲给张某乙一张有账户和姓名的纸条,他安排人汇了款。

张某乙说:“这两笔钱王俊仁都没有还,我借给他钱,是因为他在承揽工程、我孩子就业等方面提供过帮助。人家是公安局长,想沾点光,这两笔钱他给就算,不给拉倒。”

2013年年底,因公司资金紧张,张某乙让王俊仁帮他借500万元,年前腊月二十六七号,王俊仁俩口子拿着现金到他家,说是在锦州一开发商那里借的,让他在贷款下来后再还给开发商。

据王俊仁供述,他在张某乙的公司曾存入集资款150万元,约定利息一分五。2009年12月10日,他为给大女儿在澳大利亚购房,让张某乙给大女儿汇购房款53万澳元,在这53万澳元中,有100万元人民币是张某乙给自己女儿的购房款,有150万元人民币是王俊仁的集资款,剩余的钱其让张某乙垫付。

王俊仁说,2014年春节前,张某乙给他打电话,说集资款的利息发不下去了。他就给张某乙凑了500万元,开车送到张某乙的家中。是他和老伴一起去的,“我跟张某乙说这500万元是从开发公司的老板宋某那借的,实际这钱是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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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间,张某甲为王俊仁在北京新光天地、沈阳等地购买杰尼亚牌衣物五次,花费共计10万余元,王俊仁将购衣款在分局账上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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